Author: beauty
Date: 8/3/2017
批判“美白针”,并不表示我反对女性变美。 我想再次表明我的观点: 只要是自己明白风险而且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去做的事情,都是值得尊敬的。 无论人家事后承认自己整过还是没有整过,都和别人没有关系。 一个现代社会的人,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是:“**我买了两张电影票到影院里去看了人家一场电影,但是我没有权力去指责别人整容或者要求别人坦白自己是否整容。**” 昨天我提到了美白针的历史,实际上这东西是从保肝药发展而来,属于“off-label use”。 有的朋友可能会问:“可是美容机构跟我推荐美白针的时候,明明不仅仅是一个‘传明酸’,还有谷胱甘肽、维生素C、肌醇和烟酰胺这样的好东西嘛! 别人辛辛苦苦地发展‘美白针’,你这么一竿子打死一船人,太不讲道理。” (一) 这个事情还是从“off-label use”讲起。 “Off-label use”实际上就是说医生不按照药品生产厂家(也是研发主体)的指示, 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开发出药品的新功能。 举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栗子。 花露水本来是用来外用抗蚊虫叮咬的,但是妈妈们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往小朋友洗澡水里面放一点儿,觉得这样可以帮助小朋友们减少痱子。 大家都这么说这么做,慢慢大家也都认同了这种做法。 但是,并没有科学根据说这么做真的有效。 可是既然大家这么做了也没有什么害处,甚至在某些地方真的有用, 那监管部门(考虑到是药品,监管是很严的)也就不去找麻烦来禁止。 但是,对于“off-label use”这样的使用,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法规都有明确提示: (1) 必须**基于病人病情**的需要(换句话说,没有病不要用); (2) 符合医学原理和临床药理(换句话说,医生应该全面体检之后才能开药); (3) 应据实告知**病人**(真的告诉你了吗?); (4) 不得违反药品使用当时,已知的具有公信力的医学文献(现在的问题是没人研究这个); (5) 用药**尽量以单方**为主(以单方为主的意思是,如果是off-labeluse,千万不要玩混搭!不要玩混搭!不要玩混搭!)。 (二) 为什么法规要这么提醒呢? 因为如果off-label use一个已经上市的药品,那么原来针对这个药品的安全性评估不再适用了(因为原来针对的是另外一种病所做的研究,并没有针对没有病的人或者患有其他疾病的人来做临床)。 药物的临床研究是非常严格和漫长的(这也就是为什么医药公司的研发费用非常高的原因),如果没有深入研究药物的作用机制和疾病的发病原理而用药的话,很难讲会产生什么后果。 讲人话:**是药三分毒,而且混合用药的毒性和过敏性更加难以预料**。 而那个笑吟吟的客户经理向你推荐的,正是这种混合之后的所谓“高阶”“进阶”“美白针”。 说实话,想到这里我就觉得脊背发凉: “全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人还在注射这种“进阶美白针”。 这种混合之后的所谓“营养液”,如果口服倒也算了,还是直接通过静脉注射的方式进入血管,一旦发生了过敏反应,急救难度相当高,甚至可能会有死亡危险。 为什么商家要冒这么大风险来做呢? (三) 我曾经听说过一个关于药品的恶意的说法,让人不寒而栗。 那个朋友引述另外一个人的话:“最赚钱的药,不是能治病的药。最赚钱的药,是编造出一个理由让别人来使用,使用完之后似乎有效果的药。最赚钱的药,是能够让人产生心理依赖,不停来使用的药。这种药,危险性不大,利润率最高。” 所谓“美白针”,大概就是属于这个类型。考虑到“美白针”全部的成本 (传明酸、肌醇、谷胱甘肽、维生素B族、维生素C、胆碱、各种氨基酸、银杏……) 以及占整个“美白针”99%以上的生理盐水加起来的成本最多几十元。 (这也就是为什么商家经常拿“美白针”作为赠品的原因),这对于商家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促销工具,也是非常好的搭售商品(所谓搭售商品,就是在麦当劳肯德基你买完套餐之后人家问你一句“可乐要不要?”的那个可乐,利润率极高而消费者往往会掏钱出来买)。 而消费者呢?忍着疼痛,冒着静脉炎和蜂窝组织炎的风险去打点滴或者静脉注射,冒着不明确的药物混合使用的风险去买“进阶美白针”,还要掏出真金白银去购买这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(至少目前没有被权威杂志证实的)“效果”。 (四) 听完这些,你还愿意买“美白针”吗? **了解更多,欢迎关注Shopeach公众号(shopeach)以及Shopeach微博(shopeach)。**